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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国务院新批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来源:搜航网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19/12/27 08:38:05

    近日,国务院同意在24个城市新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第四批试验区

    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等24个城市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


    批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对具备监管条件的综合试验区,研究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重磅!国务院新批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目前,全国共有59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前三批归纳如下:


    第一批试验区


    杭州

    201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国务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国函〔2015〕44号文件,关于《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第二批试验区


    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等12个城市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国函〔2016〕17号)




    第三批试验区


    北京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22个城市


    2018年7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