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跨境电商 | 利好:13部门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来源:搜航网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19/12/31 08:42: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清单(2019年版)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等92个税目商品。同时,对清单备注和尾注中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范。

    此次调整顺应商品消费升级趋势,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加国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跨境电商 | 利好:13部门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公告

    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2019年第96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跨境电商 | 利好:13部门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