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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来源:航运在线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20/03/11 09:41:27

    近期,3艘外轮违法穿越庙岛群岛禁航区,造成海产养殖损害。烟台长岛海事处第一时间锁定肇事船,对每艘船舶、船长分别处以6000元、3000元的行政处罚。3艘外轮出具金额累计164万元的养殖损害担保。



    烟台长岛海事处介绍,庙岛群岛位于黄海、渤海交汇处,是船舶进出渤海海峡的“交通咽喉”。由于军事需要,渤海海峡除了老铁山水道、长山水道、登州水道(仅限200总吨以下船舶通行)外,诸多水道均为禁航区。个别船舶尤其是外轮由于不了解相关规定或贪图省时擅自穿越禁航区,既违反了法律法规,又可能造成养殖损害。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自去年12月以来,烟台长岛海事处陆续接到渔民报案,称有船舶穿越北砣矶水道禁航区,造成了养殖损害。接报后,该处综合运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科技手段实施轨迹回放,迅速锁定“XXX RACER”、“XXX ESBJERG”、“XXX NEPTUNE”等3艘外轮为肇事嫌疑船;组织执法人员实施现场取证,固化客观证据,实地测量养殖受损面积,了解受损养殖户情况,查阅海域使用证取得情况,将现场养殖与海域使用证审批范围进行核实;同时,根据外轮靠泊港,龙口、莱州海事处协助对外轮开展海事调查,调取电子海图系统、航海日志等数据并制作询问笔录。在大量证据面前,当事船均承认了穿越禁航区的违法事实。


    近年来,烟台海事局每年查处船舶无正当理由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的违法行为6-8起。海事部门郑重提醒,如果您的工作与外国籍船舶相关,如港口调度、外轮代理,请及时将庙岛群岛诸水道禁航的情况通报进出您港口(或您代理)的外国籍船舶,提醒请其合理制定计划航线,避开上述禁航区;如果您工作与国外电子海图厂家/部门有联系,请将电子海图可能存在的瑕疵告知,提醒请其及时修正,方便船舶、船员使用、查阅,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海 上 航 行 知 识 小 科 普


    一、海图上的标识


    出于安全和经济的考虑,船舶对自己的航线也要“精打细算”。基本每条船开航前都要依照严格的程序,制定合理、安全的计划航线,沿计划航线航行才最科学、安全、高效。另外,海上也有“禁区”。


    这是禁渔禁锚的标志,告诉你不得在该水域进行捕鱼活动,也不得在该水域锚泊。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这是告诉你,航行在该水域应该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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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禁止航行的标志,船舶不得在该水域航行通过。庙岛群岛诸水道(除长山水道、登州水道外)都是禁止航行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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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庙岛群岛禁航区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海图上是这样标注的,规定是这样的

    违法穿越禁航区 3艘外轮被罚2.7万元并提供赔偿担保164万元

        

    虽是1956年的规定,但仍在有效期内。

        

    因此,“庙岛群岛水道除长山水道和登州水道外,其它诸水道禁止国内外商船通行。登州水道限200总吨以下船舶航行。”

       

    就是说如果你船在200总吨以上,进出渤海海峡,只有老铁山水道、长山水道可供通行。


    三、穿越禁航区原因分析


    01外轮对水道禁航的规定不熟悉


    穿越禁航区的船舶均为外国船舶。庙岛群岛北砣矶水道一直禁止船舶航行,已为中国籍船舶、船员所熟知,故少有中国籍船舶擅自通过。外国籍船舶船员对该水道禁航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偶有擅自驶入或穿越禁航区现象。


    02电子海图的航行注意事项不直观


    电子海图普遍配备到船,大型船舶已普遍配备2台电子海图以取代纸质海图。较之纸质海图,电子海图的航行注意事项不直观,都置于下拉菜单中,往往易被船员忽视。对S轮的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轮二副调查询问时,二副称“在你们的提醒下,我在电子海图中找到了禁航提示”。


    03外轮电子海图中水域名称不准确


    外国籍船舶电子海图中相关水域名称标识不准确,群岛、水道、海峡等名称均以汉语拼音标识。对于外国籍船员而言,从复杂的电子海图界面上查找到QUNDAO、SHUIDAO、HAIXIA等名称,实属不易。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十五条: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第三十一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船舶无正当理由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3个月至12个月。


    小建议


    1、如果您的工作与外国籍船舶相关,如港口调度、外轮代理,请及时将庙岛群岛诸水道禁航的情况通报进出您港口(或您代理)的外国籍船舶,提醒请其合理制定计划航线,避开上述禁航区。


    2、如果您工作与国外电子海图厂家/部门有联系,请将电子海图可能存在的瑕疵告知,提醒请其及时修正,方便船舶、船员使用、查阅,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