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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报!走私货物1.1万吨,获刑7年、罚款100万元,父女双双落网
来源: 海运网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20/08/27 09:53:38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防城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GN1819”走私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某安犯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周某犯走私废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周某安实际控股的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犯走私废物罪,处罚金100万元,目前案件判决已生效。

被告人周某安和周某为父女关系,父亲周某安今年已71岁,女儿周某今年44岁。据了解,周某安曾长期从事矿产品加工工作,对矿产品行业比较熟悉,深知用冶炼过的矿渣进行二次提炼加工比较赚钱;2008年,退休后的周某安带领女儿及亲戚从湖南到广西投资开办了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氧化锌类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某安担任公司法人。



经法院认定,被告单位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安、周某、黄某春在明知货物是工业钢铁废渣的情况下,仍将货物伪报品名为“氧化锌”向海关申报进口,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将国家禁止进口的11217.305吨工业钢铁废渣走私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走私废物罪,随即作出上述判决。
日前,马士基发布公告称,为满足中国对固体废物的进口要求,马士基从2020年9月1日(计划离港时间)起,将停止接收运至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固体废物类货物。


赫伯罗特公告

为了遏制住这一现象,2021年起,中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