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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FuelEU已执行近一年,航运公司仍在盲目探索

    来源:www.xindemarinenews.com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25/12/17 09:07:17

    FuelEU Maritime 实施一年后,首批罚款开始生效,航运业仍在摸索谁来承担罚款、如何支付以及何时支付。从生物燃料处理到报告义务、乘数效应和信用额度共享,船东和租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要求。本文将分析谈判中的关键点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欧盟燃料法规已生效整整一年,违规者已开始受到处罚,缴款期限也即将到来。尽管BIMCO的FuelEU条款已于2025年2月发布,但许多各方仍在就合规责任条款进行谈判,而且BIMCO条款本身也经常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谈判。

    鉴于此,我们希望重点阐述一些我们观察到的问题、FuelEU条款必须涵盖的关键要点,以及一些可以考虑的解决方案。

    | 生物燃料混合:风险与责任

    根据经验,最常见的合规方法是将化石燃料与生物燃料混合,使燃料符合欧盟海运燃料条例(FuelEU Maritime)的限值。但这会引发兼容性、稳定性以及其他潜在的技术问题。一些船东和租家过于关注FuelEU Maritime处罚的讨论,而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如果他们同意使用新型燃料,租船合同应包含处理这些燃料的条款——除非合同中已有相关规定。一个完善的生物燃料条款应涵盖所有方面,从准备燃油舱所需的时间和成本,到燃料认证、检测、加注以及船舶使用这些新型燃料的性能。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目前正在起草生物燃料条款,该条款一旦发布,或许可以作为一种选择。但在那之前,各方需要自行考虑如何应对生物燃料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问题。

    船东和租家之间在何时使用生物燃料的问题上可能存在分歧。船东希望尽快使用生物燃料,因为其保质期可能比化石燃料短,而且生物燃料长时间存放在燃油舱中可能存在微生物问题。租家可能会根据供应情况提前购买生物燃料,但也可能希望等到航次符合FuelEU Maritime的规定时再使用。

    各方还应就重新交付时船上剩余的生物燃料的处理方式(考虑到这些生物燃料可能保质期不长)以及如何计算和支付这些生物燃料的款项达成一致。

    | 排放数据的通知

    双方需要就船东向租家提供船舶排放及潜在欧盟燃油排放信息的频率达成一致。租家希望追踪自身的排放情况,以便进行自我管理,并确保能够从下游环节收回相关成本。因此,租家可能希望核实船东计算的准确性,双方可以约定数据提供时间以方便核实。船东应确保与租家达成的任何协议均与船东的船管部门的计算结果一致,因为他们很可能掌握相关文件和计算结果。鉴于租家有时会要求每日更新和报告,船东应确保所达成的协议切实可行,不会过于繁琐,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更新周期越短,船东就越难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也越难避免日后可能需要的修订。

    如果船东被要求向第三方提交信息或遵守租家的内部报告系统,他们务必仔细核查具体内容。这有助于避免因潜在的报告违规而产生的纠纷,进而影响船东能否要求付款。

    理想情况下,各方应就报告方式、计算审核机构(以及费用承担方)达成一致,但双方应谨记,任何计算结果最终都将由主管机构(与MRV/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的主管机构相同)进行核实,届时任何款项均可能进行调整。对于短期租船,船东通常希望确保在船舶归还时以及付款截止日期前拥有充足的资金。一些承租人坚持要求最终数据具有约束力,这可以理解,但许多船东难以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同意将中期数据作为最终数据,则该约定应适用于双方,以避免调整风险仅由一方承担。

    | 未排除的排放

    除了乘数问题(见下文)之外,各方通常很容易就哪些FuelEU Maritime排放应由船东承担达成一致,例如停租期间或与租家指令/活动无关的排放。虽然租家希望避免承担停租期间的排放责任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期间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因此,值得确保任何停租期间的豁免条款仅在船东和租家就停租期间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适用。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租家试图避免承担船舶性能不佳期间的责任的情况。船舶性能不佳也常常是争议的焦点,因此,如果船东愿意在性能不佳期间做出让步,那么最好明确规定这些性能不佳的期间必须首先由船东和租家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