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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如何确定准确到港时间 2025/10/20 10:44:03 | |
| 内容: | 请问为什么我的集装箱,开船后的到港时间总是延后,如何确定准确的到港时间? | 
| 联系人: | 大老王 | 
| 网站回复: | 王经理,你好, 到港时间不是一成不变的,船期受多种因素影响,会随时变更,天气原因,码头原因,船舶自身原因,航线原因等,都有影响到港时间的可能,需要及时与代理或者船公司更新你的货物到港时间,以免影响收货人的清关提货效率,谢谢! | 
| 标题:锂电池出口 2025/10/15 11:18:53 | |
| 内容: | 请问,现在出口锂电池有新的要求吗? 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 
| 联系人: | 章子豪 | 
| 网站回复: | 您好, 
	 收到您的问题! 以下公告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二)3C902.b.2.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三)3B901.c.1.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3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9日lilia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