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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舱单 2018/05/25 15:13:30 | |
| 内容: | 海关颁布第56号规定,是什么意思,怎么来递交舱单呢 |
| 联系人: | 王慧 |
| 网站回复: | 王经理,您好 关于舱单的56号规定,这个在6.1号实行,录舱单要求如下:
出口方面:发货人代码,请填写报关发货人的代码,有统一信用证的填写 USCI+同一信用证编码,没有统一信用证的,填写OC+组织机构的代码。
统一信用证编码。就是三证合一的代码 收货人代码:请填写关单收货人代码,比如是你出口到美国的,打开我们附件的代码表,找到美国,美国 里面有两个码 一个是 EIN,一个是CIK ,请先确认美国收货人企业代码是属于EIN还是CIK。。。确认好后 。填写美国国家代码 US+EIN/CIK+代码 如果不属于这两个企业类型,请填写9999+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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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年报咨询 2018/05/25 10:30:09 | |
| 内容: | 听说今年年报有变化 出了个什么多报合一, 青岛这边有什么新通知么? |
| 联系人: | 王文淑 |
| 网站回复: | 首先感谢您的留言
关于海关与工商年报“多报合一”的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减免税社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向海关部门报送海关年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2017年度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2018年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希望这次解答您能满意 |
http://hn.gsxt.gov.cn )报送“多报合一”年报。